記者林重鎣/台中報導

全國首例;禁建達四十年,有一千多位地主權益受損的烏日區前竹區段徵收開發案,經顏清標烏日服務處和市府地政局協調,地政局同意如地主有百分之七十參加分配土地,不領市價徵收補償,市府不必籌大筆經費,即同意開發,並由土地分配百分之四十二增加到百分之四十七,等於地主多回分價值廿億元的建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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