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地主盼交六土地分配訴訟案緩課地價稅 稅務局:判決後可退已繳稅款
- 最後異動時間:2015-03-11
- 發布單位:臺中市政府新聞局
交通轉運站交六用地原地主不服土地分配結果提起訴訟,因仍於訴訟進行中,原地主希望市府可以緩徵地價稅。地方稅務局指出,將來若經法院判決確定,有應變更土地分配情形,將退還已繳納稅款。地政局也表示,目前是否構成土地所有權屬有爭議的情形,將與法制局及地方稅務局研議,以維護地主權益。
位於市政路、環中路的交通轉運站交六用地,透過土地重劃方式辦理土地開發案,原地主因不滿分配結果,向法院提起訴訟,目前尚在進行訴訟中。原地主認為,因土地分配尚未確定,土地所有權不明,但去年底市府卻仍課徵地價稅,希望可以辦理緩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