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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林重鎣/台中報導

全國首例;禁建達四十年,有一千多位地主權益受損的烏日區前竹區段徵收開發案,經顏清標烏日服務處和市府地政局協調,地政局同意如地主有百分之七十參加分配土地,不領市價徵收補償,市府不必籌大筆經費,即同意開發,並由土地分配百分之四十二增加到百分之四十七,等於地主多回分價值廿億元的建地。

顏清標烏日服務處主任李文祥14日在記者會中說,烏日前竹地區擴大都市計畫,早在民國六十一年禁建,面積有一百廿六公頃,包括旱溪和柳川改道等,但因當年縣府財政困難,一直未進行開發,到九十一年才改為區段徵收方式,十年來還是未進行開發,對地主和地方發展,造成嚴重影響。前竹里長林東潭、市議員吳瓊華等人也表示,前竹地區和台中市復興路相鄰,因一直禁建,一線之隔的原台中市,大樓林立,反觀原台中縣則落後萬分,一千多位地主權益受損,在九十九年底縣市合併後,地方一再爭取,去年六月市府同意辦理開發,不料政府在今年公布,土地徵收依市價,市府要另籌寵大經費,全案又停擺。

李文祥和林東潭等地方人士在八月三十日到地政局溝通,地政局13日回文同意辦理前竹開發案,並把分回土地比率由百分之42提高到47,但地主要有七成同意參加分配土地,不領市價徵收款,讓市府不必籌寵大經費,領補償金者市價每坪不可超過四萬元,同時請顏立委爭取中央補助四億二千八百萬元的河川整治改道,將來市府標售配餘地,每坪要十二萬元以上,這將是依市價徵收,造成全國土地重劃、區段徵收後,各縣市的開發案停頓後的第一件變通方法,難怪參加記者會的地方人士三十多人,均鼓掌叫好。

李文祥和林東潭表示,將馬上請地政局提供地主名冊、同意參加分配土地同意書,在一個月內由前竹里各鄰長、熱心地主向各地主說服,爭取有百分之七十的地主同意地政局的條件,如順利明年初即可進行開發。(新聞來源/NOWnews台灣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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